雪落了整整一夜,天色将将光亮了,方才停下。风月楼里的梅花儿开了遍,银枝红霞,暗香袅袅浮动。

    鸨母金四娘无心赏梅,脚步急急,直穿过院子,寻着去了最里头的一间厢房。

    跟着身后的姑娘,名叫柳如月,艳眸瑰唇,纤腰娇柔。惹得往厨房里送菜来的小厮,都不自觉地多看了两眼。

    “妈妈,您慢着点儿。”柳如月走路小步娇娆,不大跟的上金妈妈的步子。直温声劝着,“昨夜里刚落了雪,当心脚下打滑。”

    金妈妈这才顿了顿足,回头望了一眼柳如月,笑得眼角起了褶子,“这一大早醒来,就成了事儿。我可高兴着。”

    “你快点儿。那病秧子也治了好些日子了,病也该好了。正好有人要她,可别死在我这风月楼里,晦气就算了还得赔钱买棺材。”

    吱呀一声,柳如月推开来房门,引着金妈妈进来。屏风上绣着花鸟图,悠然灵动,出自前朝名家之手。

    金妈妈绕开了屏风,寻着那张简陋的雕花木床前去。

    床上的女子睡得正熟,即便方才房门和脚步响动,也没醒来,只是睡梦中微微蹙眉,嘴里呢喃,不清不楚,像是正在梦语。

    金妈妈看得眉心一颤,唉声又叹气,“你说说,这么好看的一张脸,怎的就不惜自己的身子。不然也不该便宜了那王痞子。留在我风月楼里,选上花魁都不是难事儿。”

    话刚说完,金妈妈方才想起来什么。

    她身旁柳如月当了三年花魁,京城里名声响亮,恩客遍布官场朝野。现如今若真多了个人来,要占着花魁的位置,柳如月日后的日子可没这么好过了。

    金妈妈精得溜滑,忙轻拍着柳如月的后背,又笑着转了话锋,“这可不是,人都要卖给王痞子了。”

    柳如月方才的脸色着实不太好。

    今日早晨的事情,她从龟公们那儿听得一二。东街街头那家人见人躲的王痞子带着王家阿母来提了亲,花了三十两纹银问金妈妈要买的人,就是床上的阮长卿。

    柳如月知道的时候,重重舒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想起来阮长卿刚被府衙押解进来的那日,她方见到阮长卿的容貌,便知道不妙。侯府家的小姐,养在高闺,肌色如玉,身姿端贵,却生了一双媚眼…那般姿色正是讨人喜欢,莫说男人,就连她都挪不开眼。

    柳如月那晚彻夜难寐,她这花魁位置,怕是日后都难以稳当了…

    可好就好在,阮长卿一进来风月楼就伤了寒,病到现在,已经整整一月有余了。柳如月只觉着,如若这床上的人一病不起,方才是件快事。

    这下更好,给王痞子去当媳妇儿,是生是死,也再与风月楼无关,与她柳如月无关了。

    她这才回了金妈妈的话;“妈妈说得是,这侯府家的小姐生的好看,原能给妈妈多赚些银两的。可因得太过思念发配远疆的侯爷和夫人才染的病。”说着,又擒着帕子,擦了擦眼角,全然一副同病相怜的模样,直望着床上的美人儿。“也是个命苦的人…”

    阮长卿似是感应到了似的,眼角也跟着滑落下来一滴眼泪。在她的梦里,她和柳如月的恩怨一直持续到了十年之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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