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比标准体重还要轻四斤,身材相当标准,却还觉得自己肚子有肉,想要再塑塑型,但真的,虽然她自己捏着说那是肉,可我们都看不出来TT
大姐过去一直坚持练国标,真是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,这样的年龄,跟着我们跳开合跳,也能跳一百五十——老师一般也就要求一百五十个,昨天是让挑战一下极限,我们才往上冲了冲,一个姑娘陪我跳了二百六十多个,她如果能一直陪着,我觉得我们俩都能到四百……O(∩_∩)O哈哈~
这姑娘是做甜品的,而且是给很多私家定制供货的,但是热爱做而不热爱吃,经常发愁做出新品没人试吃,我说我啊我啊,我是喜欢吃而不喜欢做……咱俩搭配吧!我顶不住还有我老公!==
我这到底是去干什么的啊!
不过之所以能觉得锻炼的很愉快,也是和班上的几个妹子都很好很有关系?
小灰灰对我说,你也该交几个朋友了。
我的朋友大多是二次元的,三次元的,实在不多,我和小灰灰在这方面,都有点失败——他不爱应酬,我不爱逛街,还又都宅,社交圈就一直都没能扩大起来。
我早先还有几个从初中就认识的同学,现在也断了联系。
站在我的立场上,自然觉得自己委屈的不得了,但站在对方的立场上,说不定还觉得我不够朋友,所以也无所谓对错,只能说三观不一致,到底是不适合做朋友的。
朋友在我这里,是分两种的。
一种是随口的朋友们,大概就是我认识你,然后向别人介绍的时候就说,这是我朋友,其实也就是个熟人。
要真正说到朋友,我觉得起码是要三观相和。
不要求完全一致,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,不能有出入。
比如我誓死维护中国领土完整,而你要是觉得这个无所谓,那是绝对做不了朋友的。
再比如我绝对赞成你追求爱情,哪怕是婚后,你说你遇到真爱了,也是可以去追求的,但在追求之前,请你规规矩矩的离婚,然后再去追求,如果你要一边追求着真爱一边不离婚,那不管咱们交情有多深,我也是无法认同的——人也许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,总是能控制自己的行动。
你说你对孩子有感情,对家庭有责任,不能离婚,那就不要去追求爱情。
其实这所谓的理由,在我看来不过是懦夫的借口,你离婚了就对孩子没感情了吗?
我父亲对我最大的伤害,就是他一边说着爱我,一边做着伤害我们的事情。
他如果一早规规矩矩的和我母亲离婚,我只会尊敬他,而不会有任何鄙视。
是的,早先,我真的鄙视他。
我最厌恶的,就是他们一吵架,拿我做借口。
在我还小的时候,那时候他们感情还好,我父亲喜欢拿这个吓我,说我和你妈妈离婚吧?
每每把我吓的哇哇大叫,强烈反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