闪瞬文学>穿越>头狼 > 2011 很快,最晚一周
    “这帮狗犊子,简直是组团作死,花样作死”

    结束通话以后,我禁不住摇了摇脑袋嘀咕。

    虽然我嘴上很埋怨,可心里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点飘飘然。

    曾几何时,我是多么希望,我们哥几个也能像他们似的上面有靠山、走路带风声,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要缚手缚脚,结果混着混着,我却变成了别人的靠山。

    点了一堆吃的后,我又打电话告诉郑清树和谢天龙我的位置,随即开始闷头大快朵颐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时间里,我把自己完定义成“游客”的身份,还特意包了一台车,带着郑清树和谢天龙好好的游离了一番这座号称“世界之窗”的繁华大都市。

    比起来省会羊城,这里的消费水平似乎更高,但是空气质量明显要好上不少,走在琳琅满目的街头,几乎听不到当地方言,人们大部分都是用普通话交流。

    闲闲散散的一直逛到傍晚,我们随便找了家夜摊开始享受晚上的美好时光,结果叶致远的电话给我打了个过来。

    “哈喽啊远仔?”我嬉皮笑脸的接起电话。

    电话那边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,紧跟着传来叶致远的声音:“听着没墨墨姐,这就是最真实的社会朗,用我的时候一口一个远哥的喊着,用不上直接降辈儿,亏咱俩今天还为他的事情跑了一白天,要我说咱们打道回羊城得了。”

    “咯咯咯我不才不管你们呢。”手机里随即又传出一道女声。

    我当即直接腰杆打趣:“诶呀我去,如果我没听错的话,刚刚说话那位仙女一定是美丽大方、楚楚动人的初墨小姐姐吧?”

    “市侩、恶俗”叶致远很是嫌弃的嘟囔:“别扯淡啦,你在哪呢?我俩到鹏城了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假的?”我很是不信邪的发问。

    叶致远轻哼一声:“你甩个坐标,完事耐心等着就好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看昂,我们这会儿应该在西乡大门这边,挨着步行街挺近的。”我来回转动一下脖颈道:“我在一家名为生记的夜摊上呆着呢。”

    “等着。”叶致远直接挂断了电话。

    放下手机后,我吆喝郑清树、谢天龙一块喝酒,谢天龙还是老样子,滴酒不沾,只是象征性的抿了口杯壁。

    “嗡嗡”

    这时候,我手机再次震动,看了眼是老根儿的号码,我赶忙接起:“诶妈呀根叔,您老可算回电话了,我都怀疑我是不是给你的座机发的短讯。”

    老根儿笑骂一句:“少打屁,白天我跟几个朋友出去潜水了,晚上回来才看到你短信,什么事情啊臭小子?”

    可能是因为王莽的关系吧,我们之间对起话来,没有丝毫的生分,完就像自己家里人似的。

    我咳嗽两声问:“跟您打听点事儿,鹏城这边您有朋友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