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话进行到这儿,也就结束了。二人分道扬镳。远树和大多数单身狗一样,一日三餐中最大的区别就是外卖或堂食。宋依人截然不同。她不到万不得已,从不吃外食。
蔚然和远树都只当宋依人是养生,没人知道这事关她的前男友。
赶上了一阵车流,蔚然有好一会儿过不去马路,和白朗遥遥相望。
她不得不附议宋依人的话,觉得白朗宽肩、长腿地往那儿一站,真像是来接女朋友的,甚至觉得他将来的女朋友……好福气。而她从未享受过这样的待遇。七年来,余安诚不曾接送过她一次。
习惯是一种巨大的力量。
在今天之前,她对此从未有过怨言。
所以都怪白朗。
过了马路,蔚然将气撒在白朗的头上,闷闷不乐:“你来干嘛?”
“你同事?”白朗指的是宋依人。
“嗯。我、远树和宋依人,我们三足工作室的三只脚。”
“你和她怎么介绍的我?”
蔚然顾左右而言他:“你有没有觉得她和远树有妙不可言的缘分?说不定小鸟依人的宋依人有一天会栖息在远树这棵树上。”
“没介绍?”白朗不吃蔚然那一套。
蔚然狡辩:“她说你这个帅哥一看就是来接女朋友的,你让我怎么介绍?”
“这么说的话,你们三足工作室还有救。”
“你这是哪跟哪?”
白朗将头盔递给蔚然:“你和远树都是二五眼,好在还有宋依人这么一个火眼金睛的。上车。”
蔚然对摩托车不陌生。
七年前,十五岁的白朗还只能骑自行车的时候,二十岁的蔚然就在骑摩托车送快件了。她接下头盔,看是黑色的,再看自己的裸粉色羊绒大衣,问白朗:“这配吗?”
“配我。”
蔚然再看白朗的哈雷883,便手痒痒了。
当年,如果镜头只给到她的脸,无疑是风驰电掣,但再往下看,她屁股底下只是一辆小踏板而已。
白朗识破蔚然:“你带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