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夜,月明星稀。
烛光下,魏征伏案奋笔疾书,坚毅的脸庞上,带着些许疲惫的神色。
连日奔驰,他终究是在这一天赶了回来。
自从那年,将自己年仅五岁的长子送回巨鹿老家,他已经连续错过儿子十个生辰了。
这一次,可决不能再错过了。
一想起这个孩子,魏征心里便多少有的愧疚。
当初转投李世民,不得不说是一场豪赌。
福祸未知,生死未卜,他自然是要为魏家留下一支血脉。
长子嫡孙,本就承担着这份责任。
这些年,他如履薄冰,侍奉在唐王左右,终究得逢明主,得以伸展胸中抱负。
如今接回长子,一家人终于可以团聚,也算是天随人愿了。
这次巡视山东,魏征也是感触颇多,一口气连续写了十几封奏折,直到蜡油耗尽,这才停了下来。
“父亲,该用饭了。”
吱呀一声,房门打开。
一个长相清秀的少年端着食盘走了进来。
魏书瑾,字思瑜,是魏征第二个儿子,自幼随父生长于长安,酷爱书法,尤好草隶。
盘子里的食物很简单,一碗稀粥,外加一碟醋芹。
魏征点了点头,先是喝了一小口米粥,这才用手指捏起一颗芹菜,放入口中慢慢咀嚼起来,脸上露出陶醉的神情。
“贤哉,回也!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。贤哉,回也!”
魏征优哉游哉地吃着醋芹,口中吟唱着《论语》,孔子赞颜回的桥段。
望着这一幕,魏书瑾眼神一亮,朗声道:
“在我看来,区区颜回又算得了什么,我观父亲,好有一比,如战国之苏秦,以舌为刃,攻伐天下,腰悬六国相印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