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安然不自然地缩了缩脖子,连声附和道:“那是挺惨的。”
那人点着烟使劲嗦了一口,伴随着白色烟雾从鼻孔里喷出,这才继续说,“说是人被捆着杀死的,邻居都没有听到什么动静。”
“我艹,那凶手应该是个老手了。”李安然嘴里应付着,眼睛在围观的人群里扫视起来。
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,很多罪犯都喜欢返回现场,这个规律在很多案件里都有反映。他在前世曾经翻看过一些心理学书籍,想着自己做坏事的时候有个保险,自然也晓得这个规律。
事情就是这么寸,当他一眼扫视过去,就发现对面人群里有一个人不太对劲,那就是太冷静了。
围观群众的心态绝大多数都怀揣着一个无比强大的八卦之心,如同李安然一样,喜欢和旁边的人问东问西的,想着问一些信息充实自己的信息库,回去的时候可以说给其他人听,显摆一下。
这个人确是故意将身体放低,躲在人群后面,也不和旁边的人交流,眼神只是死死盯着院门。
看到这人的表现,李安然心里就是咯噔一下,迅速将眼神移开,假装看院门,余光却把那人的表现看了个清清楚楚。
之所以这样,就是为了防止被那个人的第六感觉察到自己在观察他。
第六感这个东西真的说不清楚,很多时候有人看自己,自己就会有反应,这是连科学都没法解释的事情,事实上确是真真切切存在的。特别是有些神经特别敏感的,人家只是扫了一眼,他就能感觉到。
而这人就是神经特别敏感的。
当李安然的视线从他身上掠过,那人的眼神就立刻看了过来。好在李安然机敏,眼睛已经看着院子门口的公安,伸着脖子假装看热闹的样子,那人的眼神这才迅速挪开。
此时此刻,李安然已经大概率确定这人就是凶手,至少与凶手有着密切的关系。
他自然知道自己不能再看他了,前面的动作已经证明这人非常机警,只要他再看一眼,说不定就把这人给惊走了。
怎么办?要不要管这个闲事,把那人的事情报告给公安?可究竟全是推测,万一自己错了呢?
正犹豫间,院子里面出来几个公安,其中一个居然就是李宁波。
“大伙散了吧,有啥好看的?赶紧的,该忙啥忙啥,散了散了。”一个年轻公安伸出手臂,如同赶鸭子一样督促人群离开。
“都散了散了,别妨碍公安办事。”另一个公安也开始驱散人群。
余光中,那人一缩脖子,转身就走,毫不拖泥带水。
而围观的其他人都磨磨蹭蹭的,仿佛多看一眼就能长块肉似的。
李安然已经彻底肯定那人就是凶手,或者至少与这凶杀案有密切关系的人。
他刚想伸手喊叫,却被李宁波看了个正着,“安然,你怎么来了?”
就这么一打岔,那人一个转弯,就消失不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