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本书,记载的是个不知名的乱世。类别属于野史。
这乱世中有个主角是妓子,流落风尘,美艳无双,却心怀侠肝义胆。一代红妆照汗青。
另一位天爱之子则是王侯身边的养马奴,心思澄净,城府极深。身份低贱却又过目不忘之能,故而有经天纬地之才。一逢乱世,便在蛰伏中谋得了一个好位置,成了争霸中的一个乱数。两个下九流人物彼此惺惺相惜,最终成就了一番大事业、男帝女帝轮流做。
我不是这个妓子,也不是那个养马奴。
我只是这本书里一个早死的艳鬼,一个被后世笔墨戳脊梁骨的反派。
一个身后有无数良臣猛将的冤魂,害死了不少人的可怕女人。
一个将会过得比谁都开心、将会富贵荣华一生的女人。一个到死都没受到什么真正惩罚的、殃民伤财的祸国美人。
我是篇乱世野史里的反派。我生来就是个坏蛋,喜欢看别人痛苦。
我在战乱中出生,饿殍遍地,菜市门口易子而食的父母抱着瘦骨伶仃的“货物”,凑上来询问我的父亲,垂涎欲滴:“我这有两个孩子,一男一女鲜嫩的很,都晕过去了,不用担心他们反抗,煮起来和骨烂……就、就换你这一个怎么样?”
他们怀里抱着两小碟“清粥小菜”。
而我,在出生时突然遍地溢香,金光从狭隘的小屋中逸出。
外有白蛇游过。
更别提明眼人看得出来我缩在粗陋布料裹着的襁褓里,像砂纸包着快要磨破的水汪汪的果肉。那么惹人怜爱,那么美丽。
富贵人要是看见这些异象,肯定觉得这孩子生而不凡,日后必定显贵。不错,我确实和常人不一样:我天生不会“死”,不是指被刀剑砍伤不会殒命,而是指我双眼一闭,睁开后就到了一个崭新的、从头开始的世界。另外,我永远美丽无瑕,美得邪性、美得令人害怕。可是我生在这快死的妇人瘦骨嶙峋的大腿骨边,一看是个不能传宗接代的男孩,就被抱去菜场换吃的。
在这些双颊凹陷的灾民眼里,我自然也是美的——
我是一坛肉香四溢的“佛跳墙”。
这一世的父亲拒绝了交易。
当然,他并不是个软心肠的慈父。不然也不会起换两脚羊的心思。
他原本打算换个身上肉多的孩子,回去煮给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、还在坐月子的婆娘吃到肚子里的。但他仔细看了我几眼,在饿得头晕目眩的父亲眼里,我竟然出奇地比他深爱的妻子还要美。一定能卖出有意思的价格。他聪明了一回,多走了几里路,在快要倒地变成烂泥之前看到了一处漂亮的勾栏瓦肆。
越乱世越享受。
越害怕越要去温柔乡,去英雄冢。
老鸨在一顿闹哄哄围在汉子身边的姑娘们,看见咬手指的我时怔住了。倒吸一口气。
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