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奉了沁巴日的命令,两支漠北轻重骑兵队立刻掉转马头,开始绕行二百里的旱湖水面,迂回至宽阔平坦的扶余城南境。
明明都是神石部族的骑兵,却为何要再次分成轻、重两支队伍呢?其中的道理很简单,就是因为两支队伍的负重不同,行进速度自然也有着天差地别之远。深入敌境分兵而行,随是兵家一大忌,但好在中山督府军的骑兵部队,不仅战斗力低下,而且数量也极其有限,根本造不成任何威胁;八千游骑兵也好,两千重甲骑兵也罢,即便数量再少上十倍,也不是幽北人能直视的敌手。
郭兴特意任命了性格踏实、老成持重的胡勒根,担任这八千游骑兵的总长;反而那位脾气火爆、性格冲动的那日苏,指派去提领两千重骑,缓缓朝着目的地进发。
调兵遣将,本就是为军统帅者的必修课。胡勒根虽是个目不识丁的奴隶出身,但他却有着极强的学习欲望以及接受能力,智慧与悟性更是上人之姿,深得朝鲁器重。也不难猜得,朝鲁将他派来跟随郭兴征战沙场,定然暗含了几分偷师之意
郭兴对于这个特殊的草原汉子,也保有很强的好感,甚至认为像他这样的人,如果自幼生在北燕或是南康,哪怕是幽北三路,从小能接受良好教育的话,他日成就一定不在自己之下!
此次骑兵迂回南境,路程大概在四百里左右。游骑兵的速度极快,按照常速行军来计算的话,日行百余里还是绰绰有余的;也就是说,至多三到五日的光景,八千游骑兵就可以抵达预设的集结点;不过那两千名重甲骑兵,显然就没有如此迅猛的进军速度了。
重甲骑兵,应该是人马双挂甲的顶级防护配置。可按照漠北草原以往的标准来看,能披挂一袭熟牛皮甲,就已经可以对外宣称“重甲骑兵”这四个字了;而此次有了谛听的财力、物力支持,这一支漠北铁骑,已堪称名副其实。
漠北草原沃野千里,从不缺优良马种,每位重装骑士除了一匹顶级战马之外,还会再配备两匹不够战马标准的驽马,作为运输脚力。可如此一来,即便是以力量、耐力著称的漠北马种,在负重二百斤的情况之下,每日能走上四十到六十里路,就已经到了生理极限。
日常行军虽然不比速冲锋,但两支骑兵部队行进的速度相差实在过大,索性让游骑兵先行,顺便也可以替后续重装骑兵清理路途中的障碍。
单从对于行军速度的时间差、以及为将者性格优劣的把握上,也能看的出来:今时今日的郭兴,早已在那场惨败与逃亡之中,产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。
胡勒根性格稳重,有了闲暇时间,也绝对不会轻易滋生事端;而那日苏则过于憨直鲁莽,若是命他统领游骑部队、率先抵达集结点的话,那么他甚至有违抗军令、强行攻城的可能性!
果不其然!刚刚与胡勒根的游骑队分别之时,那日苏还将两位长官的嘱托,牢牢的记在心中;可直到大队行至次日黄昏,身为重骑联队长官的那日苏,肚子里的酒虫一犯,便作出了幺蛾子来!
由于这次没有民夫与辅兵随时伺候,所以骑士与马匹的吃喝拉撒,都得靠他们自己来解决。当然,眼下毕竟是深入敌境,也没有秋毫无犯的必要;所以路途之中凡是遇见了规模大一些的村镇,他们通常都会暂且停下,补充一些清水以及干粮、再搜刮一些银钱细软,权当自己的小体己了。
这种打家劫舍、乱兵为祸的事,即便是朝廷的二三线正规军,也都很难避免;更何况对于这些马匪、奴隶出身的漠北骑兵呢?在他们的世界之中,天大的道理也讲不出“弱肉强食”这四个字去;奸淫掳掠顺带杀人放火,也就成了理所当然之事。
短短两日不到,凡是他们歇过马的村庄镇县,无论男女老幼、无论奋起抗争还是逆来顺受,结果都同样是化为一片焦土。从昨日到今夜,漠北重骑兵队的铁蹄,已经碾过了三座幽北村庄,亡者不下五百,大多都是没有能力入城避祸的老弱妇孺。
战端一启,人世间便再无道德人性可言;而且往往越是品德高尚的正人君子,死亡的速度也就越快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所谓战争,就是用无穷无尽的杀戮,从普通人堆里提炼顶尖的渣滓与英雄。
此时此刻,眼看太阳即将西沉,一位脸挂刀疤的秃头壮汉,从队伍相反的方向飞奔而回,嘴里还大声嚷嚷着:
“那日苏阿赫(哥哥),我刚才发现了一只肥羊!”
“滚你的蛋吧!现在还住在城外的人,有一个算一个,都他妈是想跑也跑不了的死穷鬼,半点油水都榨不出来,还哪来的什么肥羊啊?”
“你不信呐?那跟我来啊!”
说完之后,这光头汉子双腿一夹马腹,手中缰绳向右后方死死一勒,战马前蹄高高扬起,随着一声清亮的嘶鸣、马头竟然已经转了回来!二人就这样一前一后,离开了匀速前行的大队、向南方飞驰而去。
二人又奔出了十里左右,在前方引路的光头突然比出了一个勒马的手势。勒停了战马之后,那日苏骑在马背上随意观察了一番,不由得勃然大怒道:
“你说那只肥羊呢?你自己悄悄这鬼地方,除了路就是树、连个兔子都没有、还哪来的什么羊啊?小子你给我听清楚了,今天要是找不着肥羊的话,晚上火架子烤的就是你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