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注定不寻常的一天。
江荻川一行人一路颠簸,花了快半个时辰,经过两层民兵哨卡,才走至仓库门口。他身量小,下马车还需要人抱,刚掀开车帘,一抬眼就看到乔装打扮成马夫模样的胡人。
一路上安安静静,不知道何时,马夫已经悄悄被换掉了。
这个胡人低着头,姿态谦卑,把半张脸藏在阴影里。江荻川仰头,能清楚地看到他宽鼻深目,皮肤黝黑,左眼角蜿蜒着一道刀疤,面目十分眼熟。
江荻川记得他,他是耶律蛮手下一个校尉。
数月前,他被压往洛河,背后有刀尖被迫着,纵身跳入奔腾大河。他逆着江流艰难渡河,身后是胡人嘲讽轻蔑的大笑声,他们看他的眼神好似在看一只无法反抗的羔羊:“小子,你只能按我们说的去做。别不识好歹想着通风报信,朔州到处都有北胡耳目,若是叫我打听到你生了二心,我便挖出你的心脏来下酒喝。”
随即,轻蔑地嗤笑:“每月十五,准时到河堤旁领药,我想毒发的痛苦,你不会想尝试吧?”
若他还是当年那个孤身离家漂泊,渴求重回故乡的十岁稚童。江荻川可能真的被他吓住。
可惜,生死之事,他自上辈子起就已然看淡了。
他身体里被下的奇毒叫蚁贼,发作起来犹如万蚁噬心,整个心脏被啃食,被撕碎,被人攥在手心里拿指甲磋磨一样。每月发作一次,服下解药便可安然渡过,月月必须服药,逐渐依赖成瘾,从此做个胡人手中的提线傀儡。
这是他受的第一种毒,所以记忆深刻。
那年他十岁,幼稚又认不清形势,心中还坚定自己是夏朝皇子,骨子里带着愚蠢傲气,觉得自己虽然被送来北胡为质,那也是为了王族大义暂居他乡,总有一天是要还乡的。怎么肯做这种让母亲耻辱,让祖宗蒙羞,与卖国贼没有差别的奸细。他说什么也不肯就范,仰着头直挺挺地站在河边不移丝毫。这番抵抗的姿态触怒胡人,直接被一脚踹到河里,呛水病倒。还没等病愈,就被下放水牢月余,硬生生熬过了头一个月的毒发,挺过了棍棒鞭打,忍过了火炭烙烫……也没有等来丝毫援助之手。
永夜般漫长而绝望的黑暗,足以践踏身躯,打碎骨头,把人从□□到灵魂全部摧残重塑。
江荻川这才意识到,说什么狗屁大道理,他不过是被抛弃的那个罢了。自离京那日起,他就不再有故乡,也不再有家。
“吾日暮而穷途,故倒行而逆施。”
既然如此,还苦守那些荒唐执念有什么用呢?不如恣意过活。
区区蚁贼之毒。
江荻川在心中暗自计数时日,不觉得害怕,反而提起了些兴趣。
不合时宜地,他想起那个好哥哥把他送去学堂前的一日。
江霜序比他大几岁,个子高,牵着他的手走过大街小巷,不像个高高在上的郡王,反而像是寻常人家稳重可靠的大哥。他亲切地和街坊四邻打招呼,砍起价来也有一套,事无巨细地采买各种文房用具,连一支笔,一沓纸都不假手他人。
俩人从东市走到西市,直到书箧里装的满满当当。
夕阳西下,金乌灼目,大朵大朵的粉紫色烟霞铺陈在天际。他亲自背着沉重书箱,牵他的手小幅度地荡啊荡,路上留下并排而行的两个影子。靠的那么近。那时,他眼中似乎有极力掩饰又不经意流露出的不舍与关怀。
这种情绪对江荻川来说太陌生也太独特,叫他现在想起来,心中似乎还被那日的夕阳烫了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