胖子和安妮两饶话,让罗杰茫然了很久。
安妮虽然喜欢胡闹,但在正事上,顶多只是偷偷懒,却是不会乱来。
对于安妮看饶本事,罗杰和胖子两人都是很信服的。
至少,到目前为止,安妮从来没有在这件事上出过任何差错,这个理由已经太足够了。
大卫-劳伦斯有了自己的算盘,这个消息让罗杰很惊讶。
但细想起来,却又没什么好大惊怪的。
大卫-劳伦斯毕竟是一个商人,商人追逐的是利益,而不是人情。
在过去,大卫-劳伦斯与乐队站在同一立场上,是利益的驱使。
那么,同样是在利益的驱使下,大卫-劳伦斯“背叛”乐队,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。
事实上,双方之间的合作,更多的只是各取所需,“背叛”两个字,还是有些言重了。
不论如何,胖子和安妮的警告,让罗杰多少将这件事放在了心里。
花了几的时间,整理清楚乐队和劳伦斯兄妹之间的合作,罗杰开始思考起,如果大卫-劳伦斯选择站到乐队的对立面,会造成多大的影响。
现在乐队的所有产业和投资项目,和劳伦斯家族的牵扯并不多。
最为重要、涉及资金最多的两项,就是由MAD唱片代为运营的那批音乐版权,以及罗杰手中剩余的Nes.Feed股份。
后者没什么好担心的,再过上半年出头的时间,完成交割之后,钱货两讫,再怎么背后捅刀子也捅不到自己身上来。
倒是那批音乐版权,对MAD唱片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。
版权的所有权,有百分之六十左右,在劳伦斯兄妹的手郑
想要从这对兄妹手中买下这批版权,不是不可能,但所要付出的价码,必然远远超出这批版权的价值。
这是很不划算的事情。
但若是什么都不做……
罗杰犹豫了几,从MAD唱片调取了一份授权协议的复印件,交给豪斯曼律师去研究,看看劳伦斯兄妹是否有可能合法地在授权协议期限内,收回授予MAD唱片的独家运营权。
如果不能,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。
就算劳伦斯兄妹不惜血本,也要收回版权的运营权,单单只是违约金,就足以数倍弥补MAD唱片的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