闪瞬文学>科幻>摇滚教父 > 第396章 名字很难听
    “黑幕!绝对是黑幕!”

    安妮大喊大叫着,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,似乎随时准备冲过去把电视砸了。

    在刚刚结束的《美国偶像》第一季决赛当中,安妮所支持的【蓝色心情】乐队以极小的差距,惜败给了那名来自佛罗里达州,名叫范特西-巴丽娜尔的黑人女歌手。

    在统计了近六千万投票之后,两人的得票率分别是百分之五十二和百分之四十七,差距非常之小。

    至于剩下的那百分之一……

    严格来讲,这些都不应该被算作有效投票,纯粹是瞎投着玩的,不能算作有效投票,比如说有人投票给了《美国偶像》的主持人,甚至还有投票给评委的……

    就和前世太平洋对岸的网民一样,北美这边喜欢瞎搞的人一点都不少,甚至还要更多一些。

    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。

    平心而论,范特西-巴丽娜尔的唱功技巧上确实更加的出色,无论是和【蓝色心情】乐队的主唱相比,还是和这一届《美国偶像》所有的参赛者相比,都可以说是碾压。

    但这位黑人的外表实在是……

    目测上去,体重差不多都快赶得上理查森这个胖子了,又是黑乎乎的一大坨,可以想象有多么的恐怖。

    对范特西-巴丽娜尔来说,外表就是最大的减分项,哪怕声音再怎么好听,喜欢她的人也不会太多。

    这也是为什么,明明在嗓音和唱功上有着碾压性的优势,但每一场下来,范特西-巴丽娜尔都只是凭借着肤色的优势险胜。

    在北美的任何选择题当中,绝大多数黑人手中的选票,几乎只会投给黑人,除非压根没有黑人参选者,他们才会考虑白人和墨西哥人。至于亚裔……在黑叔叔们眼里,亚裔是用来抢劫、勒索以及欺压取乐的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因为这一点,恐怕在决赛圈的前三轮,范特西-巴丽娜尔就要被淘汰掉。

    不过肤色优势本身就是最大的优势,尤其是在肤色文化畸形到了极点的北美,能否把肤色上的优势利用好,也是评判一名明星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。

    由于前世在某个沿海省份,以及来到这个世界以后的经历,罗杰对黑人没有任何的好感。

    这个种族的劣根性深入骨髓,比岛国人还要让人恶心,虽然也不乏拥有高尚品质的人,但相较于整个黑人种族的人口来说,恐怕连万分之一都不到。

    不过在商言商,罗杰不会因为自己的喜好,就对范特西-巴丽娜尔有什么看法。

    事实上,无论在哪一个领域,能在北美混出头的黑人,剥开黑色的皮,里边一定是白色的。

    根据mad唱片的报告,从《美国偶像》进入决赛圈的这几个月的表演来看,范特西-巴丽娜尔也和绝大多数黑人明星一样,表面上以自己的肤色为傲,站在黑人一方,实际上却是典型的黑皮白心。

    换句好听点的话来说,范特西-巴丽娜尔没有大多数黑人身上那些让人无法忍受的毛病。

    也就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