闪瞬文学>科幻>太易 > 第九百二十二章 东方明(二)
    “神王啊,而且是火神王——”孟翰不自觉想到曾经被火神王击伤的场景(第二卷)。

    凤舞九霄,金巢入世。那是孟翰和荀易第一次和火神王打交道。

    “嗯,当初你一时嘴欠,结果被祂的力量重创。”荀易默默吐槽,也回忆起几年前的事情。

    对他而言,曾经的记忆越发模糊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普通人吗?不过是几年前的往事,就彻底记不清楚了?”从小以记忆力著称的荀易,看到自己现在的情况,越发不满意“普通人”的状况。

    “你就庆幸吧!幸亏走入功德神道的你,没有被削去强运。”孟翰已经听说荀易的情况。

    彻底底的普通人状态?

    力气是人族的平均水平,记忆力是平均水平,那么他的运气岂非也应该是普通人的平均水平?

    但荀易作为功德神,他的功德堪比先天至人。血龙帝的诅咒无法完全生效,因此让荀易仍然保留着他的强运。

    在异域中,荀易的强运很重要。不然怎么能在跌入缙云界的瞬间碰到唐世远和袁世宵?

    而现在,荀易已经不怎么担心火神王,或者说牛魔王的威胁。毕竟本体已经是上帝的他,并不畏惧火神王。虽说火神王克制他,但荀易有信心,能击败火神王一次,便有第二次、第三次。

    这次招呼大家一起点亮日星,无异于在火神王口中夺取食物。也是荀易心气高,信心足,不然以凡人之身,怎么敢挑衅神王?

    孟翰有意一雪前耻,也把身边所有人带在身边严阵以待。

    “去!”孟翰看到荀易放飞白鸦。当白鸦离开荀易怀中的时候,地上的丹参突然窜上来,小屁股一扭一扭,钻入荀易怀中不肯出来。并且,它用挑衅的神色看向空中的白乌鸦。

    “小样,这位置还是我的!”

    “呱——”白乌鸦对丹参喷吐烈火,转眼化作一只金灿灿的金乌神鸟。

    神鸟威风凛凛,身上还附带着好几位先天神人的加护。其中一位,正是金乌一族的无上神人。

    白参在荀易和丹参关入圣麟殿的时候别有机遇。本来荀易死亡,金乌族想要把自家族人带回去。但荀易后来复活,金乌族念着他们主仆二人的情分,又把白参送还。

    当然,其中不乏金圣帝君的出力。帝君在那一年中隐约感觉到“元霄尊神”的诞生,因此告诫金乌族,不要轻易得罪一位“太古神”。反而是白参在荀易身边,或许是其最大的机缘。

    于是,金乌族放白参回来。并且在他身上留下诸多加护,避免在异域的时候被人击杀。

    白参衣锦还乡,本来想要力压丹参一头。让这只以“卖萌”为生的白狗明白,到底谁才是荀易身边的第一灵宠。

    奈何丹参同样在圣麟殿觉醒自己的血脉。他比白参更特殊,白参是纯种金乌,来历不凡,是不在金乌族记录中的异数。但丹参是天下麒麟之源,他具备所有麒麟的形态,是麒麟一系的生命谱根源,可以进化为任意一种麒麟。也就是说,他天生具备麒麟一系的“生命谱”,能演变为各种麒麟。只要成年,就能进入七重先天。只要进入完全体,就堪比无上神人。他是整个宇宙的祥瑞之兽。是天庭和异域仅此一份的存在。

    然而,拥有宇宙祝福的圣兽麒麟,生来拥有无上神力的万兽之王。他居然以“卖萌”为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