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晏在客栈修整片刻,便准备前往显然并不简单的林家查探,师挽棠腿脚不好,沈晏本没打算带上他,奈何鬼王大人有自己的想法,愣觉着自己这是小伤,男子汉大丈夫钢铁之躯无所畏惧,结果才踏出客栈两米,就苦着脸捂住了自己的脚脖子,“……我草率了。”
沈晏只好又俯下身去,义不容辞地承担起鬼王大人的千金之躯,待穿梭过两条街来到林府,只见得门口的红灯笼红得能滴出血来,地上铺了一地的鞭炮碎屑,还有宾客人来人往,十分热闹,两人隐在门口的树荫下,审视地看着这一幕,师挽棠道:“吉时该过了,怎么还在迎宾客,不见新娘子的踪影?”
沈晏听着往来人叽叽喳喳的议论,轻声道:“林家与赵家都是城中大户,两家联姻,是举城欢庆的大事情,按理说赵家不该如此怠慢,迟迟不至拂了林府的面子,兴许是出了什么事情。”
为弄清事情来龙去脉,两人避开人群绕到院墙外,师挽棠甫一落地,便一撸袖子猴一样灵活地翻上了院墙,受伤的脚掌丝毫不能影响他发挥,沈晏被他拉上去的时候都还有些错愕,“……鬼王大人,你投胎的时候是不是走错路了?鄙人私以为畜牧道才是你最终的归宿。”
师挽棠:“别你用了很尊敬的词汇我就听不出来你在内涵我。”他嫌弃地朝沈晏翻了个白眼,熟练地探头检查周围环境,缩回身来时,他揪掉头发间蹭上的一枚绿叶,轻声道:“我爬惯了,小时候家里管得严,拘着我不让随意出门,便常常溜出去,满大街撒欢儿乱跑,后来横遭变故,一个人流落街头市井,就不得不学会爬墙、摸钱袋这些‘基本技能’,说来你可能会不高兴,我摸钱袋,比爬墙还得心应手。”
“……我不会不高兴。”沈晏很少听他提起童年过往,但这不代表他不好奇,事实上,沈晏对师挽棠这个人至今都充满着无尽的探索心,像刚来那会儿这个人张扬的喜怒哀乐紧紧吸引着他一样,他对师挽棠的兴趣经久不熄。可他也顾忌着师挽棠的心情,始终克制着不肯多提一句,只有等到他自己主动提起,有了倾诉欲望,他才能真正踏入对方心底最隐秘的领域。
“我不会不高兴,我也没资格不高兴,相反,我很庆幸鬼王大人能够那么聪明,飞快地学会那么多门‘看家本领’,这至少意味着,他在最艰难的那段日子里,不会挨太多的饿,受太多的冻。”
沈晏侧头看他,眼里温柔得像是亮起了光,他轻轻拍了拍师挽棠的肩膀,安慰似的在他肩头落上了一点重量。
师挽棠定定地看了他片刻,捉住他的指尖,像是找到了热源的小兽,凑到唇畔满足地一吻,他道:“沈晏,我最喜欢这样的你,比天上的星星还温柔,永远能对旁人的苦处感同身受,并报以最大的宽容——当时在昆仑宫时,我怎么就没认识你呢?”
剩下的话他没有再说,但沈晏猜得到他的潜台词:若我早些认识你,说不定我会对那个地方有一点好印象,我会记得雪凛峰的雪是白的,纯洁无瑕的白;旭日峰的花无论冬夏都姹紫嫣红地开着;寝房后山的温泉池子特别暖。
若我早些认识你,说不定我不会过得那么难。
指尖触到温热的唇畔,痒痒的,沈晏食指不自然地蜷缩了一下,又被师挽棠紧紧地攥进掌心里,他问:“那你还记得你的故乡在何处吗?”
师挽棠:“这很重要吗?”
“重要。”沈晏答:“它会告诉我,你喜欢穿什么样的衣裳,爱吃什么样式的菜,住的地方会有怎样的风景……还有,喜欢怎样的人。”
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动听的情话了。
师挽棠不再说话,他勾住沈晏的脖子,印下了重重的一个吻,唇齿相接时仿佛有火花迸溅,两人的鼻息急促又慌乱,热度烫得吓人,他退开,眼睛明亮:“我喜欢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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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晏微笑:“嗯,我知道。”
于是师挽棠又重重地吻了上去,他尚且青涩,不得章法,但仅仅是唇瓣相贴,摩挲舔砥便已经令沈晏心旌动荡,一如在医馆内间那时,他无法抵御这个人的零星半点温度,须得拼尽全力才能令自己不回应,此时日下林荫,他依旧抗拒不了师挽棠的主动,沈晏从来没办法推开师挽棠。
“唔……”
哗啦——
树枝摇晃,草叶翻飞,方才还在墙头亲昵的两个人齐刷刷摔下院墙,惊起角落的一只燕子,它惊恐地看了这两个从天而降的人类一眼,扑腾着翅膀飞快飞走了。林家的仆人听到动静,过来查看,只见得暮色四合中一只扑棱棱飞走的燕雀,于是放下心来:“燕子,燕子而已,回去吧,快些将酒菜热一热,今日可是咱们少爷大喜的日子,老爷不说算了,咱们就马虎不得,快去,快去。”
他们离开之后,压塌一半的草丛冒出两个鬼祟的身影,师挽棠看着沈晏满头的草叶,无声地笑起来:“你好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