闪瞬文学>都市>特级乡村生活 > 第两百二十章 作寿,摆酒席(2)
    来的人越来越多,鞭炮声噼噼啪啪,接连不断,这场面比过年要热闹得太多了。

    其实说白了,乡村里面做寿也没什么稀奇的,难得的就是乡里邻居、亲朋好友都会聚集一堂,热热闹闹地在一起痛快地吃,痛快的饮,啥都不管不顾。然后,就是晚上的电影,请全村人一起过来围观欣赏。

    高歌计划是十二点半开餐的,到十一点钟的时候,洛大厨衣袖子一挽,系上个围兜,正式粉墨登场了。他并不是就要开始做菜了,而是有些肉类需要提前煮熟,到时炒起来容易炒好,这样出菜的速度就快多了。

    村里人都是认识洛辉的,不少人还尝过洛辉的手艺,洛辉掌厨他们当然不会议论什么,反倒还挺期待的,洛大厨做这大锅的菜,味道会如何呢?

    但高歌家的亲戚,见掌厨的竟然是这么年轻的一个后生,就饶有兴致地开始讨论起来了。诚如上述所言,掌厨的人对一场酒席的影响是非常关键的,客人吃得尽不尽兴,喝得开不开心,就看他的厨艺如何了。

    在龙潭镇这一带,都有不少的半专业厨师。

    他们这些厨师可不会上快餐店打工,也不会去星级酒店里做事,他们专门帮人弄酒席。别说这门手艺还挺挣钱的,人家的出场费很高,做一次厨要么就是直接给个四五百大洋,要么就是算多少钱一桌,反正请一次至少得好几百。

    但有一点。你的厨艺得好,做出来的菜得合人胃口。只有这样,你的名气才会打出去,才会有人不断得请你去掌厨,你的银子才会源源不断地来嘛——任何一户摆酒席的人家,都希望掌厨的菜能做得好吃,客人吃满意了,他才会高兴;客人若是吃得不满意,主人家是会不高兴的。这样那个掌厨的在这一带的名声就会差。自然以后就不会有人敢再请他。

    洛辉并不知道这些内情,他要是知道这些,肯定会感觉压力山大的。

    到十二点钟的时候,二十几张桌子椅子差不多全坐满了人,大家就等着开吃,等着品尝洛大厨的手艺了。

    高栓带着高小林、妞妞,还有几个嫂嫂婶婶。开始摆碗筷、还有啤酒、白酒、饮料。

    洛辉正式动手了,他做的第一个菜是红薯粉。

    这红薯粉可不是市面上销售的那些掺杂着大量玉米粉的伪劣产品,这可是农家人自已用农家红薯制作出来的正宗红薯粉,那营养与味道,都是冒牌货没得比的。

    这红薯粉不是面粉一样的粉末,而是像面条那样一根一根的。炒红薯粉的拌菜有腌豆角、干黄花菜、葱、辣椒、姜。等等等等。这道菜的味道讲究的是一个够劲,而劲字的体现最主要就在一个辣。

    洛辉是第一次煮红薯粉,但这道菜做法实在不难,加上洛辉还留有一手,那就是基因改良的极品黄瓜与豆角了。就算这菜他做得一般。只要加上这两样极品蔬菜,味道立马上好几个台阶。更何况洛辉对厨艺之道领悟早已透彻。区区一个小红署粉,岂在话下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红薯粉是在一个从市场上买来的花生米与麻辣小鱼仔后上的,客人们一尝这粉嗦嗦,登时全场一片惊讶之声。紧接着,就是一片赞叹溢美之辞。再紧接着,一桌子八个人,酒不喝了,饮料不饮了,哗哩哗啦,八双筷子抢作一团。

    “嘿呀,小辉你看看,你看看。”高歌看着这抢得无比欢乐的场景,激动地道。今天他是寿星,但在乡村里,寿星是最忙的人。尤其洛辉是头一回掌这种大锅厨,他还得在边上盯着点,免得搞出什么乌龙的事情来——不过看到这场面,他完完全全地放心了。

    同样在旁边帮忙把菜分别盛到碗里的高宗,看着这场面亦是激动而感慨,“记得摆酒席所有桌子同时抢菜,还得回过去十几二十年吧。那时候家家户户都很穷,一年到头难得有几回好吃的,所以一到酒席上,个个劳改犯出狱似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是啊,好久没见过这种场面了。”高歌兀自激动中,猛赞洛辉,“小辉以你这厨艺,以后干脆啥事都不做,专门给人掌厨做酒席去算了,肯定那生意会好到爆。”

    看着这么多人抢自己做的菜,抢得这么欢乐,洛辉也挺开心的。至于高老头说的那个,免谈吧,村里谁家有事帮个忙还差不多,而且还得看这人和自己的关系如何,太过生疏的就算了,自己有这时间还不如祸害祸害湖里的王八啥的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红薯粉端上桌几乎没到十五秒钟,就被抢了个一干二净,然而这仅仅里只是一个开始,一个开始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