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崇桂新村73幢五单元业主申请,我局予以“崇桂新村73幢五单元增设电梯”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。 现将该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批后公告,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审批决定,可在六十日内,依法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。
一、公告的主要内容
崇桂新村73幢五单元增设电梯位于建筑北面,增加建筑面积约68.85平方米。
二、反馈方式:
1、来信来访: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明宇大厦16层(邮编:365000)
2、联系电话:0598-7500057 0598-8289012
值班电话:0598-8225666
附图:区位图
三明市城乡规划局
2019年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