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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另一边的走廊此时不知从哪儿突然窜出来两个追逐打闹的孩子。

    前面那个特别胖,猛地抬头看见沈倩刹不住脚,“哎哟”一声往前一扑,愣是把她撞得往后倒去。

    姚信和眼疾手快,右手抓住沈倩的胳膊往自己这边一揽,好歹没让她真摔了。

    沈倩被一大男人捞进怀里,起初还有一些尴尬,可等她靠在姚信和胸口,摸到他身上那几块硬邦邦的肌肉,眼珠子一转,又忍不住偷乐起来。

    毕竟,英雄救美这种事,她以前跟谈樾在一起的时候,还真从没享受过。

    谈樾大学那会儿是个弹钢琴的,模样清秀,个头不高,小胳膊小腿儿加在一起没有二两肉。

    他那发小李延卿倒是不矮,但嘴贫人贱,平时跟在沈倩屁股后头晃悠,一有空就怂恿谈樾劝她减肥,说是再这样下去,可没人能抱得动自己。

    姚信和想来不会有这些不体面的顾虑。

    他个子高,身上肌肉也结实,胳膊削瘦有力,看着像是经过专业锻炼的。

    沈倩难得在一个男人面前有了小鸟依人的底气,一时埋在人家胸口,满脸春意,根本不想起来。

    姚信和见她不说话,也不好就这么把人推开,沉默一晌,就只能问到:“伤了?”

    他的声音低沉得很有质感。

    沈倩自己是学声乐的,对男人的嗓音要求也严,太亮的她觉得娘,太低的她觉得假,也就姚信和的声音,跟比着她耳朵长的似的,一张嘴就让人浑身发麻。

    沈倩为祸世间二十几年,一向信奉积极认错,坚决不改。

    此时,她像是突然打通了自己身为女人的任督六脉,手指攥着姚信和的衣角,开始有些粗糙地撒娇起来,圆滚滚的一双眼睛眨巴两下,胸前那团软绵因为挤压而往上拱起,凸出一个饱满的弧度,喘气的空荡上下一蹭,要不是真挤不出眼泪,兴许都能称得上感人了,“脚崴了,好疼,今儿晚上我怕是过不去了。”

    姚信和以前不是没遇到过“投怀送抱”的女人,但像沈倩这样,挺大一只,往那一躺,干脆不起来的,他的确头一回见。

    但沈倩显然觉得自己演技挺好。

    她下午才从乡下回来,衣服上沾了不少农村里的味道——泥疙瘩、家禽饲料、脱了壳的稻谷,路边开的野花儿,都有,混合在一起,味道倒也不难闻,就是有些怪异。

    好在姚信和没有觉得反感,垂着头,甚至有些下意识地亲近。

    他小时候被拐卖,活在乡野田间,其实就是在这样的味道里长大的。

    姚信和被接回北城以前,一直跟养父陆向前生活在南平乡下,那会儿他还叫陆和,隔壁住着堂姐陆曼一家。

    陆曼也是陆家人从外头买回来的,比他大三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