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国刚伯,你先别说话,我听听动静。”
陈辉回过神来,屏息细心的感受了一番。
前面十几米的位置,就有一窝兔子。
翻过眼前的小山坳,一只野猪刚刚经过,野猪不大,应该还没有成年。
对面的那片竹林,今年繁衍的竹鼠已经很大了。
再往前,隔了太远了陈辉就感受不到什么了,即使是这样,已经足够让他兴奋的浑身冒出薄汗。
对于一个生活在背山临海的地方的人来说。
同时兼顾山与海的金手指,能让人激动的睡不着觉。
“国刚伯,你这捕兽夹子放的好啊!”陈辉激动的说道。
靠近村子的区域,不要说猎物,就是竹鼠松鼠都被抓的一干二净。
要不是陈国刚,陈辉还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会进山,发现金手指的另外一部分。
“哈?!”
“什么意思啊?”
陈国刚和王洪梅都是一脸莫名其妙。
“没有别的意思,我就是发现有野兔有点激动。”
“国刚伯,你再坚持一下,等下我背伱回去。”
“洪梅婶子,你来帮我一下,我们把这窝兔子搞回去,国刚伯脚就算伤了,也伤的有价值。”
陈辉拿走了陈国刚手边的柴刀。
围着陈国刚看了一圈,说道:“抬手。”
陈国刚一脸茫然,但还是配合的抬起双臂,眼前一黑一亮上衣就被剥了。
“陈辉,你干吗?!”陈国刚大惊。
“抓兔子,谁像你啊,上山打猎连个麻袋都不拿,把你裤兜的洋火给一下。”
说话间,陈辉把陈国刚上衣的领口袖口都打了结,改造成了临时的布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