闪瞬文学>都市>乐园 > 决定
    将小姑娘遣到楼上,命保镖们守在门口,客厅里只剩下他们兄弟二人,各自占据桌子一头坐下。

    人都散了,让柳斯昭感觉气顺了一些,人多他嫌堵得慌。

    气顺了,才有侃侃而谈的力气,他上下打量丹虎,对他指指点点,全是些不中听的话:“几年不见,怎么变得这么没志气了,窝在国外,干这小偷小摸的,能做出什么花样。人不求上进,就要挨打。我这样的人都不用亲自动手收拾你,勾勾手指,就能让你被别人臭揍一顿,因为你没用!”

    柳斯昭比丹虎大九岁,丹虎十五岁见到这大哥哥的时候,他已大学毕业,在父亲的手下做事了。如今也是快三十的人,说起话来跟从前还是一个味儿,长篇大论,连训带骂。

    丹虎口才不比他差,由他说了半晌,冷不丁冒出一句话,一开口就把他气了个半死:“我给你捐骨髓也不是不行,就当捐给叫花子了。”

    柳斯昭的大论被他骤然打断,沉着脸威胁他:“我暂时不想跟你动武,你别给脸不要脸。”

    虽是兄弟,九岁的年龄差让他们就像差了一辈似的。父亲常年事务繁忙,柳斯昭面对这个弟弟,总是是摆着长辈的态度,骂他,训他,向来都是很理所当然,本性就足够坏了,再不好好教导,只会坏得没边儿。

    今天打已经打过了,不好老是打,他试着跟弟弟说点正经道理:“你这小子,怎么不想学好呢,当年好好把美国大学的商学院读完,今后在我们家的公司里做事,我能达到什么高度,你也可以。现成的人上人不做,偏要去做下九流,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?”

    柳斯昭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话是多么不得人心,即便存着循循善诱的心,说起话来也像是在骂人。

    丹虎的火锅店事业跟将来的生活目标,跟他说了也没用,在柳斯昭看来,全都是闹着玩儿,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“我不跟你计较你那些破事了,你现在收拾收拾,明天就跟我走,回去以后,我在公司给你个位置,从低做起,脚踏实地学学怎么经营……”

    丹虎想都没想,立刻回绝:“不回!”

    柳斯昭瞪他:“还反了你了,有你说不的份儿吗?”

    “给你捐骨髓也不是不行,我只能抽空回去一趟,捐完我是要走的。你别管我干嘛去,我又不是你儿子,你管我那么多做什么。”丹虎虽然不喜欢这个哥哥,但也没有恨到要他死的地步,谈不上,不至于,他觉得自己对姓柳的没有那么深的感情,但也不能松口,让他随意摆布自己,“再说我是柳世昌的儿子!你想把我押在身边,可小心点吧,等你哪天不行了,柳世昌的钱,你的钱,全都会变成我的钱!”

    丹虎这大逆不道的话,竟没有将柳斯昭激怒,他甚至微微笑了,点头肯定道:“只要你好好干,钱也好,公司也好,你都会有的。”

    越贪心越好,要得越多越好。他不怕循礼口出狂言,最怕他胸无大志。

    柳斯昭不跟弟弟胡扯下去,命人把他拖到车里,先带回寓所,明天再派人回来取证件,以免夜长梦多,又让他给跑了。

    这下激起的就不是刚才的小范围争斗,任是被人拖着拽着,丹虎也调动全身所有能调动的肢体,使出了拼命的劲头跟这些人搏斗,踹了好几个人,也挨了别人的揍。小客厅顿时变成面目全非的战场废墟,地动山摇下,玻璃杯子碎了一地。

    这些外国保镖统统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,不是专业打手,所以除了必要的武力,他们不会轻易伤害目标。

    柳斯昭一点不怜惜自己弟弟,让他们赶紧把他制服,揍到动不了也无所谓,别打死就行。他此时虽然已是病入膏肓,意志依旧坚定到几近冷酷,只要是他认为正确的事,无论这个过程多么令别人感到痛苦,他都会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。

    孟惟后背靠着床,焦躁不安地坐在地板上,心没有一刻是放下来的。她听到楼下震天的动静后,几乎毫不迟疑地就要冲下去,跑到门口,摸着门把手,又折返回来,在床头柜的文件袋里一通搜寻,拿起一样东西,才跑下去。

    她奔下楼梯,口中喊着:“不要这样,停下,快停手!”

    就见到丹虎已经被几个人拖到门口了,看得出他被强行掳走前,经历了好一顿挣扎,不但自己脸上挂了彩,柳斯昭带来的保镖也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