闪瞬文学>玄幻>重生请自重 > 161 天上琳琅
    附加条款,是很重要的一环。

    稍有遗漏误解,会酿成大错。

    第七条第三点补充条例中明确表示,乙方陈世贤今后的公司持股占比不得超过50%。

    股份有限公司,顾名思义,走的是股份融资路线。

    在公司里占股比例越高,话语权越大。

    他们这样做,等于摆明车马。

    你陈世贤要是签了,就是个打工的,翻不了天。

    不论今后赚多赚少,作为资方都会得到大头。

    而且控股占比的限制,杜绝了他后续买入散股,掌控公司的可能。

    还有一个,是关于第九条第五点的补充条例。

    要求网络红娘的客户,无须注册新账户,均使用tt号登陆。

    这跟第一条极其相似,都属于霸王条款。

    前者在限制股权,后者是捆绑客户。

    只要签订,就是打工的份。

    在资本家眼里,这样的剥削理所当然。

    乙方觉得不合理,可以不签。

    就这么简单。

    后续的补充条例多是优待政策,比如提高年假天数、增加少许分红百分比等。

    这些福利带有明显的补偿性质,典型的‘给一巴掌再给颗糖’的商业操作。

    两位迅腾高层,是老资本家了。

    陈世贤放下合同,舒了口气。

    他抬头看向桌对面,没有急于立刻表明表态。

    陈世贤很清楚,对方的打算。